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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党校被授予“县级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称号

发布时间:2017-09-08  来源:中共广德市委党校

 

近日,县委党校被授予“县级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称号。
2016年,县委党校按照《广德县公共机构开展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在切实加强创建工作组织领导、资金保障、宣传教育、更换节水器具、张贴节水标识牌等方面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开展了具有党校特色的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取得了较好实效,经县水务局、机关事务局核查初审,已达到县级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标准。
今后,县委党校将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节水的方针政策,积极推行节约用水措施,把节水工作贯穿于各项工作和教职工生活的全过程,加强内部管理,不断提高节水管理水平。(胡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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