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德县委党校教职工目标管理考评暂行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17-06-09 来源:中共广德市委党校
校字[2017]11号
中共广德县委党校教职工目标管理考评暂行办法(试行)
各部、室:
《中共广德县委党校教职工目标管理考评暂行办法(试行)》已经校委会议研究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中共广德县委党校教职工目标管理考评共性工作考核细则》
中共广德县委党校
2017年4月7日
中共广德县委党校教职工目标管理考评暂行办法
(试行)
为客观评价全校教职工的工作表现和业绩,提高目标意识、岗位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纪律规矩意识,营造“比、学、赶、帮、超”的工作氛围,弘扬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校园文化,促进我校在全县目标管理考评中进位争先,加快“创建一流、推动各校发展”的进程,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暂行办法。
一、适用范围
1、适用对象:本办法适用于全体在岗教职工(退休前两年内的教职工不纳入目标管理考评)。
2、经费来源:以当年度县委县政府确定的本单位目标管理考评等级而发放的个人奖励标准为基数。
二、考评原则
以量化考评为主,定性与定量考评相结合,遵循客观民主、公开透明、注重实绩、共建共享的原则。
三、组织领导
为保障该项工作顺利推进,成立目标管理考评领导组,具体组成如下:
组 长:曹 红
副组长:陈 玲 陈兴宏 王 恒 黎 明
成 员:王 强 孙本清 赵非非 秦首武 李胜江 贾方军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王强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张明月、汪华、王岳军、胡敏等四同志为办公室成员,办公地点设在综合办公室。
四、目标管理考评内容及办法
目标管理考评由共性工作考核、个性工作考核和综合测评三部分组成,总分100分。
(一)共性工作考核(40分)
考核内容及考核办法见附件《共性工作考核细则》,本项考核由目标管理考评领导组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统计相关考核材料,由领导组评定考核成绩,并经公示后认定。
(二)个性工作考核(50分)
1、部室人员个性工作考核
考核内容及考核办法由各部室依据其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工作量标准及部室中心工作任务等制定相应的考核细则;本项考核由各部室分管领导牵头与相关部室负责人共同考核,评定成绩,并经公示后认定。
2、部室主要负责人个性考核
综合办公室主任目标管理考评总成绩为部门全体人员考评的平均成绩;其他部室主要负责人考评总成绩为个人工作考评成绩(占总成绩的70%)与部门其他成员考评平均成绩(占30%)之和。
3、校领导个性考核
学校分管领导目标管理考评总成绩为所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的平均成绩(占总成绩的70%)与学校主要领导考评的成绩(占30%)之和;学校主要领导目标管理考评总成绩为校委会其他成员的平均成绩。
(三)综合测评(10分)
校委班子根据被考核对象完成领导交办的中心工作、临时性工作任务及其德、能、勤、绩、廉等综合表现给予综合测评。
五、目标管理考评程序
1、年终考评。每年末,学校目标管理考评领导组召开专门工作会议,布置全校教职工目标考核工作,并由相关责任人组织考核,目标管理考评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考核成绩汇总。
2、统计结果。目标管理考评办公室负责统计考核对象得分情况,并将个人初步考核统计结果发放到各部室,由部室负责人返还给考核对象本人。
3、个人认定。考核对象如果对目标管理考评办公室统计的初步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三日内向目标管理考评领导组提出书面申诉。否则,将视为同意目标管理考评办公室统计的初步考核结果。
4、审核认定。目标管理考评办公室将汇总的考核结果及异议申诉材料一并提交目标考评领导组通过会议审定。
5、结果公示。目标管理考评办公室将领导组核定的个人最终考核结果下发给各部室,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三天。
六、考评结果运用
1、个人目标管理考评结果与当年度个人目标管理考评奖金挂钩。
2、个人目标管理考评结果作为个人职务晋升、职称评定、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七、目标管理考评奖金的兑现
1、个人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总成绩达90分及以上,县确定的目标管理考评个人奖金全额发放;
2、个人目标管理考核总成绩在90分以下的,个人目标管理考评奖金=县确定的目标管理考评个人奖励资金×【1-(90-个人目标管理考评得分)÷100】。
八、目标管理考评纪律与监督
1、目标管理考评领导组成员及参与考评的所有人员要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客观公正的态度,对考评对象的表现,作独立判断和客观评价。
2、各部室和个人要严肃对待考评工作,实事求是反应工作实绩,客观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认真自觉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坚决反对弄虚作假、拉分贿分。
3、目标管理考评领导组及其办公室成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考评情况。
九、附则
(一)本办法自2017年度试行。
(二)本办法由目标管理考评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