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德县首届文艺创作作品有奖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2017-08-16 来源:中共广德市委党校
广德县首届文艺创作作品有奖征集公告
为展现近年来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和人民群众精神风貌,激发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文化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现和培育文艺作品创作优秀人才,进一步提高我县文艺创作水平,推动全县文艺作品创作繁荣发展,特向全社会征集文艺创作作品。
一、征集对象
县内外文艺家和文艺爱好者。
二、作品形式
征集作品主要包括语言、戏曲等两大类。
一、征集对象
县内外文艺家和文艺爱好者。
二、作品形式
征集作品主要包括语言、戏曲等两大类。
(一)语言类作品包括相声、小品、话剧、情景剧、课本剧、快板、说唱、朗诵等形式,时间限制在10分钟以内。
(二)戏曲类作品包括花鼓戏、传统剧目、新编历史剧等,时间限制在25分钟以内。
三、作品要求
(一)征集作品须为原创作品。
(二)内容健康向上,充分反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取向,体现时代精神。
(三)主题鲜明,艺术性强,具有较高的文艺创作水平。原则上要求为近两年新创作的、未参加过活动的、未获过奖的原创作品。
(三)主题鲜明,艺术性强,具有较高的文艺创作水平。原则上要求为近两年新创作的、未参加过活动的、未获过奖的原创作品。
(四)鼓励创作反映竹乡文化、民俗文化等具有本地特色的作品和反映文明创建、旧城改造、城市管理、社区建设等社会题材的作品。
四、注意事项
(一)每件作品须附100字以内的简介,阐明创作思路和表达的思想内容等。并提供作者真实信息,包括真实姓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编等。
(一)每件作品须附100字以内的简介,阐明创作思路和表达的思想内容等。并提供作者真实信息,包括真实姓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编等。
(二)本次征集不收费,不退征集作品,请作者备份留存原始作品。所有作品涉及的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作者负责。
(三)征集作品须于9月30日(以投递时间为准)前报送至广德县文广新局公共文化科。(地址:广德县桃州镇县行政便民中心大楼8楼,联系电话:6031571)
(三)征集作品须于9月30日(以投递时间为准)前报送至广德县文广新局公共文化科。(地址:广德县桃州镇县行政便民中心大楼8楼,联系电话:6031571)
(四)作品及作品简介用A4纸打印,一式三份。所有作品的电子版可发送至420235943@ qq.com邮箱,须标明“广德县首届文艺创作评选有奖征集活动”字样。
五、活动时间安排
五、活动时间安排
(一)7月份,在相关媒体广泛宣传本次活动有关事宜。
(二)7-9月份,征集作品。
(三)10月份,聘请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团,对所有作品进行评选,上旬进行初评,中下旬进行复评。
(四)10月底,举行颁奖典礼和获奖作品展示。
六、奖项设置
根据各类征集作品,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各一名。若各类征集作品数量不足6件或作品质量达不到有关标准,不予评奖。每件获奖作品的奖金为: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000元。
(二)7-9月份,征集作品。
(三)10月份,聘请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团,对所有作品进行评选,上旬进行初评,中下旬进行复评。
(四)10月底,举行颁奖典礼和获奖作品展示。
六、奖项设置
根据各类征集作品,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各一名。若各类征集作品数量不足6件或作品质量达不到有关标准,不予评奖。每件获奖作品的奖金为: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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