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8年县委党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11 来源:中共广德市委党校
各部室:
根据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广普〔2018〕30号)文件要求,经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2018年县委党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现公示如下:
县委党校2018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承上启下贯彻落实“十三五”规划和“七五”普法规划的重要一年。县委党校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县委县政府对法治宣传教育的各项工作要求,以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开展法律服务”普法责任制为抓手,树立宪法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坚持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推进全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一、抓紧落实相关宣传教育活动
1、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将党的十九大关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贯穿于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继续组织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系列法治宣传实践活动,有序推进“法律六进”、“江淮普法行”、“12·4宣传活动”等各项载体活动的顺利开展。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大力宣传改革开放 40 周年,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法治建设的新成就,推动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2、发挥干部教育培训主渠道作用,在党校教学中凸显法治文化教育。将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纳入党校培训的重点内容,确保法治课在党校主体班课程体系中占有一定份额。通过“请进来”邀请省市县党校专家、领导到校作专题辅导;同时“走出去”,组织校专兼职教师到社区、乡镇及县直单位宣讲,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遵守、维护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意识、法律素养。
3、加强组织领导和队伍保障。推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提高我校普法骨干队伍业务水平。通过参加培训、集中学习等方式进一步提升我校教师的法治宣传教育能力,通过集体备课和试讲制度完善专业教师的教学教案,打造一支党校姓党、政治性强、立场坚定、业务水平过硬的普法骨干队伍,积极主动配合县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为我县法治建设工作服务,为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贡献力量。
二、不断加强校教职工的法治教育
4、坚持校委中心组学法制度,突出领导干部、教职工学法用法,形成“领导干部带头讲法,教师职工全员学法”的良好氛围,着力提高党员干部和教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三、继续强化法治文化建设力度
5、坚持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落实《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组织教师开发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相关专题,充分发掘提炼优秀传统文化,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6、在广大党员干部在党校学习培训期间,通过开展研讨式教学,组织学员就我县依法治县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进行交流研讨,一方面使党员领导干部在研讨中强化意识,另一方面也为我县依法治县工作收集信息、献计献策。
7、综合利用《宣城日报》等主流媒体、校刊、校网站及公众号等多个平台进行立体式法律法规宣传,尤其要加强符合时代特征和大众习惯的“互联网+”普法宣传模式,营造法治文化的浓厚氛围。
附件
县委党校“谁执法谁普法谁开展法律服务”
责任清单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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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德县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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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领导、科室及普法联络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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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陈兴宏 责任部室:综合办公室、干训部、教研室、县情研究室
普法联络员:张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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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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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内:全校教职工;
2.对外:一是组织开展党员干部党内法规的知识和业务培训;二是组织开展全县法治教育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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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普法内容
(结合本单位职能及年度重点普法目录列举最重要的
10部以内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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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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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活动及重要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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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集中学法月、江淮普法行 、国防安全日、“12·4”国家宪法日等主题活动
“3·8”、“3·15”、“6·1”、“6·26”、“11·9”等重要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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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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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体:党校公众号、校网站、党校工作群等;
2.实体平台:党校课堂、校法治书屋
3.自办刊物(资料):党校校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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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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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队伍:校宣讲团;
2. 志愿队伍:党校普法志愿者服务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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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计划
(结合本单位的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列举10项以内的最重要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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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织参加2018年度“机关集中学法月”系列活动;
2.组织开展法治教育进主体班次教学活动;
3.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讲法治课活动;
4.组织参加公民旁听庭审活动;
5.组织参加“法律六进”、“以案释法”宣讲活动;
6.组织参加“七五”普法骨干培训活动;
7.组织参加“12·4”国家宪法日、“江淮普法行”系列主题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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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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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专兼职教师和教职工进行法治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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