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德县委党校差旅费报销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15-02-05 来源:中共广德市委党校
为加强和规范我校差旅费管理,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参照及《广德县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我校差旅费报销管理暂行办法。
1、本办法所指差旅费是指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本办法所指差旅费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评审、巡视以及探亲、看病、调动、挂职锻炼、支援工作、实(见)习等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2、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出差必须按规定经学校分管校长批准,填写县委党校出差审批单,学校要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3、乘坐交通工具标准。
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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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车(含高铁、动车、全列软席列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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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船(不含 旅游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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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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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交通工具(不含出租小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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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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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车硬席(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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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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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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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据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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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乘坐飞机、火车、轮船、汽车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4、住宿费
(1)工作人员出差一律两人住一个标准间。出差人员为单数,或异性人员有单数的,单人可住一个单间或标准间,其住宿费按不超过对应的住宿费标准限额内报销。住宿费按出差实际住宿天数计算,超出天数部分由个人负担。住宿标准:见附件:广德县机关事业单位差旅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标准表。按标准凭发票刷公务卡报销。
(2)出差人员无住宿费发票、未刷公务卡,住宿费一律不予报销。
5、伙食补助费
(1)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每人每天县内30元、县外80 元、省内外100元,不再额外报销餐饮费。
(2)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伙食的,不予补助伙食费。出差人员向接待单位交纳的伙食费,低于标准的回单位凭接待单位发票或有效收据刷公务卡报销;高于县标准的按标准凭接待单位发票或有效收据刷公务卡报销,超出部分由出差人员自己承担,途中交通、伙食补助费按规定执行,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是否由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凭会议通知核定。
6、审批与报销
(1)出差人须在回校一周内,填写《出差报销单》,以及会议通知、公务出差审批单、交通费、住宿费、公务刷卡单据等合法有效凭证,到综合办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
(2)出差报销单须由出差人填写,并经科室负责人、会计审核、分管校长审核、主持工作副校长审批。
(3)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就近绕道办私事的,须事前经分管校领导批准,因绕道而超出的交通费由个人自理。绕道和绕道期间不予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4)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考察等费用,均由个人自理。
(4)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考察等费用,均由个人自理。
(5)出差人员因公临时出差由单位派车的,不得报销市内交通费。
(6)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对未经批准出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
7、本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实行。 由综合办负责解释。
中共广德县委党校
2015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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